收藏首页 |常见问题 |网站地图 欢迎来到恩湛咨询官网!

全国服务热线400 880 6978 广州公司 130 6632 9278
上海公司 181 1751 4678

为您提供最贴心的一站式管理咨询服务 专注企业管理咨询,管理咨询优秀品牌,中国著名品牌

广州恩湛咨询

联系恩湛咨询

联恩湛咨询

实验室CMA认证|LA劳安认证|特种设备许可证认证|QS认证|生产许可证-恩湛咨询

电话/传真:020-38849876

手机:13066329278

QQ:120478621

邮箱:120478621@qq.com

公司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清布辕门街12号1栋312室之一(空港花都)

主页 > 恩湛资讯 > 行业新闻 > 8月1日起,这类产品未获CCC强制认证不得销售!

8月1日起,这类产品未获CCC强制认证不得销售!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8-05-25 17:47 点击数:

今天,国家认监委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后续相关要求的公告。详情如下:

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后续相关要求的公告

2018年第19号

 

为降低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经营成本、减少浪费,确保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由生产许可证转强制性认证相关后续工作平稳过渡,现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2018年8月1日前已生产的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售及库存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无论是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允许其继续使用原生产许可证包装出厂销售。

二、2018年8月1日前未获得过生产许可证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自2018年8月1日起,相关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国家认监委

2018年5月24日

分享到:
返回顶部
展开